政府提供了「空置單位翻新津貼」,專為那些入住歷史悠久或多人居住過後變得陳舊的公屋單位而設。這些補助金旨在幫助新入住的公屋居民進行裝修。
根據樓齡不同,空置單位翻新津貼的金額有所不同:
- 16至20年樓齡的單位,可獲得相等於5個月租金的翻新津貼。
- 11至15年樓齡的單位,可獲得相等於4個月租金的翻新津貼。
- 10年或以下樓齡的單位,可獲得相等於3個月租金的翻新津貼。
領取翻新津貼後,房屋署在接下來的一年內不會為這些單位進行小型維修工程,以確保這項計劃不被濫用。
然而,樓齡在21年或以上的單位不在翻新津貼的範圍內。這是因為這些單位有機會被房屋署進行改善和翻新工程。
此外,中轉房屋單位也不能獲得公屋裝修津貼,因為這些單位的流動率較高,房屋署會負責進行簡單的維修工程。
還有兩類住戶不符合資格獲得公屋裝修津貼,包括根據房屋調換計劃入住的準租戶,以及透過自動配屋辦法在3年內到期重建的屋邨內獲得公屋單位的準租戶,這些住戶無法申請該津貼。
建議您聯繫房屋署、社區中心或相關政府部門,以獲取最準確和最新的要求信息。